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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還是錢作怪;毫無疑問,當消費者看到「聯乘」一詞就恍如雙眼發光,一件商品承載著多個品牌特色,「抵」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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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具意義的「聯乘」在我心中卻不少,當中近年對我這個「死板仔」最具意義的「聯乘」當然就是 Supreme X Louis Vuitton,除了是對滑板界的肯定外,最愛的當然是它的一句 Slogan : " Supreme is my LV"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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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遠了,其實也是想大家想想,單位間的「聯乘」有時真的不單只有利益因素,更有其他層面牽涉其中,是回講到的 Jordan Brand 與 Paris Saint-Germain 就是其中一例。作為一個以籃球之神命名的品牌,Jordan Brand 多年來一直是籃球服飾品牌之表表者,特別是籃球鞋系列多年來亦備受推崇;而 Paris Saint-Germain 作為法國甲級足球聯賽的強隊(?)之一,除了本業外,近期亦有找來不少單位進行聯乘(其實是圈錢買人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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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次聯乘系列中除了比較「例牌」的如各種上衣以及長短褲子外,最為值得大家所留意的當然就是四雙球鞋,分別是Jordan VI、Jordan I low、Jordan Mars 270 以及 Jordan Havoc React,配色吸引之餘亦不乏雙方合作特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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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界別之間的聯乘實屬少見,而如籃球和足球的單位聯乘則更顯珍貴,誰說兩者不能共存,就如在香港的我深夜看英超,早上再爬起來看NBA一樣。 https://news.nike.com/news/jordan-brand-x-paris-saint-germain-apparel-official-images-release-dat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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