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際上「智性戀」呢個詞早於九十年代尾就出現,到2014年交友軟件「OkCupid」將其列入可供選擇嘅性取向之一而變得普及,甚至連《Cosmopolitan》、《New York Times》等媒體亦有報導。所謂智性戀,就即係你睇中嘅唔係對方嘅性別,甚至唔係身材外貌,而係智慧,佢充滿學識、哲理嘅思想、談吐比起其他一切更能引起你嘅「性趣」,通俗啲講,你唔係想同佢個人做愛,係想同佢個腦做愛,所以先成為一種「性取向」。而自從「智性戀」一詞變得普及,亦有唔少人認為自己屬於呢種性向,外國甚至有專為屬於呢種性向嘅人服務嘅交友軟體,撮合知性男女們之間的腦漿交流。
睇到呢到,你係咪覺得有啲奇怪?如果「智性戀」的本質就係「睇中對方嘅智慧」咁簡單——而佢的確係——咁咪即係所有人嘅基本擇偶要求?難道會有人覺得知識越少,與自己越溝通唔到嘅人越性感?冇錯,呢個亦係「智性戀」會飽受批評嘅原因:所謂「以對方智慧為性向」,其實只係一種正常不過嘅擇偶條件,如果當中唔牽涉「性衝動」,就直頭係「做朋友嘅原因」,有人認為其本質就同想搵個 「識打機」、「識背周星馳對白」、「識得睇Game of Thrones」嘅伴侶一樣,百份百合理而正常,但唔能夠稱之為「性取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