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記唔記得好多年前,香港有位「奇女子」鄭燕芳入稟法院,控告街市菜販打大赤肋露兩點係「有意從事性騷擾」呢?(延伸閱讀:蘋話當年)當時鄭燕芳提出嘅問題,基本上就係「女人都唔可以周街露點,點解男人可以呢?」
另一邊廂,上個月FB更新咗有關內容審議條款,白紙黑字地寫明會移除「任何包含女性乳頭的照片」,雖然後面有補一句話如果照片係關於餵哺母乳或者乳癌手術後等「正面」訊息的話就可以豁免,但都不禁令人奇怪,點解淨係女人乳頭唔露得呢?